好像該替這個單元寫個完結篇,紀念我三年又四個月的公務員人涯。

重來一次,我應該會去考初等,想辦法找個收發工作,做到退休,哈哈。我覺得月退應該不至於取消,畢竟勞保都可以領終身了,當然前題是我們退休時中華民國還存在。不過月退俸的金額應該會下修,也應該要下修。退休人領那麼多錢要幹嘛,如果不用付房租,一個月給我一萬元就夠啦,國家的錢應該拿去做更有意義的事(這是理想啦)。

雖然說很多時候在公務體系仍然是同工不同酬,但叫月領兩萬跟四萬做一樣的事,實在說不過去吧,感覺上可以勇敢的說 "不",頂多每年拿鴨子囉。不過實在不要去考特考,綁三年真的很久,夠磨掉一個人的理想抱負;也不要去沒有銓敍的單位,好像真的不好跳出來,所以說沒銓敍的單位也進來一起分發真的不公平。

對於只想有份安穩的工作,公務員真的有其優點,每份工作都有利有弊,每個人的人生也都獨一無二。如果想賺大錢當然不用來考;如果想當高官,應該還有更容易的方法;如果想救國救民,我只能哈哈兩聲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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